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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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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新闻(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发表时间:2019-05-01 11:11:08阅读次数: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新闻(公告)

发布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校门户网站首页讯息及校内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宣传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和成就,进一步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积极宣传学校办学理念,深入报道学校发展成就,及时反映改革动态,大力推介先进典型。新闻内容选择应依据重要性、时效性和典型性的原则。

(一)首页“学校新闻”发布内容:

1.上级单位以正式文件要求公告、公布的重大讯息;

2.以学校为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会议;

3.校领导出席的校内各类学校层面活动、会议或有校领导参加的二级单位重要的活动、会议;

4.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院校、合作企业的互访和交流;其它学校层面影响的重要外联、外事活动;

5.二级单位或师生个人获各种校(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等;

6.二级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时效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突出成就和典型经验等;

7.师生员工和校友中的先进典型、劳动模范或学习榜样的典型事迹;

8.其他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为学校树典型、展形象的重要新闻。

各二级单位召开的例会和日常工作总结以及非面向全校师生的活动等讯息,一般不在学校网站首页“学校新闻”栏目发布。

(二)首页“媒体报道”、“公示公告”和“职教视窗”发布内容:

1.“媒体报道”栏目,主要转载、转播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涉及我校的相关新闻报道;

2.“公示公告”栏目,依法依规发布学校各类重要公示、公告、文件、通知(其中招标类公告公示需学校主要领导签字核准);

    3.“职教视窗”栏目,主要转载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方针及主流媒体最新职教动态、权威观点,学校(部门)、校内老师在国家主流媒体、权威刊物发表的职业教育相关报道、论文。

(三)门户网首页以外的链接栏目与二级单位子网发布内容:

1.各二级单位面向全校(或本部门)师生的通知、新闻报道;

2.各二级单位思想政治、部门业务、教育教学、学术科研、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活动最新动态;

3.各二级单位师生评优评先、获奖讯息公示、公布;

4.师生创作的较高质量的学术、文艺作品图文展示与宣传;

5.各二级单位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特色活动。

二、新闻审核报送(发布)要求

(一)审核报道要求

1.政治理论性强及涉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涉师生个人隐私信息等敏感稿件在学校门户网(首页、子网)发布前必须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审稿。二级单位子网对外发布的业务性强的通知、公告讯息需经业务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方能挂网。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内容审核制。各二级单位子网的新闻发布和管理工作,既是业务工作,更是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主要内容,纳入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学校重大活动报道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成稿(业务性强的活动由业务部门撰稿,宣传部校稿)并呈分管校领导阅示后发布。

4、作为门户网二级子网主管单位,各部门要确保网页状态正常、网络安全,内容导向正确、准确,并按时更新。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收集、筛选有宣传价值新闻线索,按照新闻的写作要求成稿,根据内容重要性及时向学校宣传统战部投稿或发布至部门子网。

4.各二级单位举办的学校一般活动和部门重大活动由本部门负责采写报道(包括文、图),如确需学校宣传部配合安排摄影摄像的,需提前1天通知宣传部(临时通知的重大事件拍摄任务除外)。

5.各二级单位子网之间可根据稿件业务性质、内容发布需要进行相互投稿。

(二)报送(发布)要求

1.学校门户网(首页及子网)新闻报送(发布)前必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无政治错误、无舆论导向错误、无事实错误。涉及学校全局问题、重大事件和敏感话题的新闻(对外重要告示)由各部门负责人预审并请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宣传统战部校对,由宣传部呈报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批示后方能对外发布;

2.学校门户网首页各栏目稿件,完成审核流程后,应由各二级单位指定的通讯员统一报送宣传统战部核稿并编辑发布。各二级单位子网栏目稿件由各撰稿人报送本部门通讯员统一核稿并编辑发布。门户网首页栏目原则上不接收指定通讯员以外人员投稿;

3.为提高工作效率,经各二级单位指定通讯员报送(发布)的新闻默认已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无需提交纸质审核签字证明,但实行事后领导责任追究制。重大新闻(告示)稿件须按前述规定逐级审核签字备案后,方可发布;

4.学校门户网各级运维人员有权对稿件进行图文编辑修改。文字质量太差、图片模糊、主题不清的不予录用;

5.新闻发生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再投稿的,原则上不予采用。各级通讯员一般应在收到稿件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弃稿应当向投稿者反馈原因;

6.各二级单位子网运维操作应由部门指定的通讯员负责,为确保网络安全,二级网站账号及密码严禁由学生代管和操作。

三、新闻质量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新闻稿件要坚持正确政治立场,以事实为依据,内容真实可靠,思想积极健康,主次得当,篇幅适中(消息1000字以内,通讯2000字以内),稿件应当以新闻事实本身而非该新闻的周边信息作为报道主体;

2.语言力求简明、扼要,杜绝错别字、语法错误、格式和标点错误。准确核实时间、地点、有关数据,谨慎落实人员称谓、排序等重要事实。报道如有严重失实导致不良后果者,或因稿件质量、时效问题严重而耽误新闻发布,由供稿单位承担责任;

3.图片要求能清晰反映新闻事实的主题。尽量提供高质量照片原图,确保画质清晰,主题鲜明。图片独立于文字稿件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以文字说明内容为图片命名,多张图片请按事件时间先后标明顺序。

(二)格式要求

1.文字稿使用WORD格式(5号,宋体,1.5倍行距),图片使用JPG 格式(原件且大于1M),一律以附件形式发送(图片不能嵌在WORD文件)。视频新闻可用wmv或rmvb或flv格式,音频新闻统一用mp3格式。视频、音频新闻如文件太大,请用移动硬盘报送;

2.在稿件首页第一行标注:部门通讯员姓名、联系方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情况;

3.为便于稿件整理与编辑,投稿时应当将文字稿、图片整理成电子文件夹并压缩发送给宣传统战部和部门子网运维人员,文件夹名称“部门+新闻标题”。

四、奖励与表彰

为了鼓励师生员工参与学校门户网络新闻供稿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学校新闻稿件的质量,凡被学校门户网站新闻栏目(包括首页“学校要闻”和各二级单位子网新闻栏目)采用的稿件,都将作为评选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条件,学校将在年终评出“年度好新闻”、“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与表彰。

 

附件: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告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告

信息发布审批表

申请单位


发布时间


发布

信息

名称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手机


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宣传

统战

部门

审核

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电气职院党发〔2019〕2号关于印发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新闻(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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